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云南省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将有关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行动方案》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把中药材产业打造成世界一流现代化产业的决策部署,立足当前云南中药材产业发展现状和基础,遵循“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统筹规划、协同发展,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创新驱动、数字赋能,开放合作、共建共享”发展原则,紧盯中药材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短板弱项,加快推进云南中药材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助力云南省由“中药材大省”向“中药材强省”转变。在深入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云南省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5—2027年)》,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推动全省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
《行动方案》主要目标
通过三年的系统建设发展,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一是到2027年,全省中药材产业规模继续保持全国第一,中药材种植规模达1000万亩以上,年产量达150万吨以上,全产业链产值达2000亿元以上;
二是基本建成全国规模最大、品种最多、品质最优的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和中药材产业国际化发展示范区;
三是把中药材产业发展成集生态农业、设施农业、高效农业、共享农业为一体的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样板。
《行动方案》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围绕中药材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要求,针对解决当前产业发展存在的良种繁育体系不完善、种植加工标准化程度不平衡、产业附加值有待提升、市场流通体系不健全等突出问题,提出10项重点工程建设任务和23条主要措施,推动云南省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实施中药材良种育繁推体系建设工程,主要包括3个方面措施:
一是加强种质资源圃建设和良种繁育,建立种子种苗质量检测平台,加强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
二是加大良种繁育推广力度,建设良种繁育基地。
三是加快珍稀濒危中药材的保护与利用,提升资源保护能力与产业化水平。
(二)实施高品质中药材供应基地建设工程,主要包括3个方面措施:
一是推广中药材绿色生态种植养殖,制定中药材种植养殖区划,种植林下、仿野生、绿色有机和GAP中药材500万亩以上;
二是加快中药材GAP基地建设,加快建设60个以云药大品种和优势品种为重点的GAP基地,规范推行运用追溯码;
三是提升中药材产地初加工能力,制定道地药材产地初加工技术规范和商品规格等级标准,建设30个规模以上产地初加工基地,基本实现所有中药材品类产地初加工全覆盖。
(三)实施中药材精深加工园区建设工程,主要包括2个方面措施:
一是建设中药材精深加工示范园区,加快推进以“集群+链式”为模式的中药材精深加工产业结构调整和数智化转型升级,打造一批原料集中、要素聚集、服务完善、技术先进、链条齐备的中药材现代化精深加工产业示范园区;
二是培育壮大中药材龙头企业,坚持内培外引相结合,推动中药材企业并购重组,发挥头部企业引领主导作用,打造产业互联网平台,培育形成2家百亿企业与120家省级龙头企业。
(四)实施药食同源产品开发推广工程,提升云南省药食同源功能食品工程研究中心和食药同源资源开发与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研发能力,加强药食烹饪人才培养,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形成一批具有云南特色的药膳美食品牌,实现药食同源类药材年农业产值300亿元以上。
(五)实施中药材交易市场建设工程,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构建“1+1+N”全省中药材交易市场网络体系,支持打造云南中药材展示中心和配套服务商圈,对中药材交易市场进行优化升级改造提升,打造功能齐全的专业交易市场。
(六)实施中药材康养旅居融合发展工程,围绕“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目标,整合融通中药材产业资源,配套完善软硬件设施,打造一批中药材特色康养旅居村镇及示范区,加快推进中药材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七)实施中药材品牌培育提升工程,主要包括2个方面措施:
一是提升“云药”品牌影响力,加大“十大云药”“十大健康资源”中药材品种在国内外宣传推介力度,不断增强云南道地药材品牌影响力;
二是培育中药材企业品牌与产品品牌,做强做大龙头企业品牌,培育打造一批知名企业品牌,提升推介一批民族品牌,不断扩大“云药”产品市场占有率。
(八)实施中药材科技创新工程,主要包括2个方面措施:
一是构建中药材科技支撑体系,健全支持中药材科技创新研发及成果转化政策,制定重大课题研究计划,集中整合各类科研资源力量,搭建科研创新转化平台;
二是加强中药材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中药材人才培养计划,有计划、有重点引进培养一批中药材学科带头人和专业技术骨干,鼓励支持创新创业。
(九)实施中药材国际化发展示范区建设工程,主要包括3个方面措施:
一是共建国际合作平台基地,鼓励支持云南中药材行业相关机构申报国内外重点专项,推动共建国际合作平台基地。鼓励支持相关单位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相关机构企业交流合作;
二是拓展中药材进出口贸易市场,巩固拓展德宏瑞丽、文山天保、西双版纳景洪、红河河口等中药材进出口岸优势,优化完善药食同源商品进口通关便利化措施,推动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中药材国际贸易示范区;
三是促进中医药文化互鉴互信,推动云南中医药产品国际标准化,加强中医药疗效机理的科学阐释和中医药文化宣传推介,把云南打造成为中医药文化国际交流中心。
(十)实施中药材产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主要包括5个方面措施;
一是构建中药材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立全省中药材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过程各环节可追溯;
二是构建中药材产业信息监测体系,建立全省中药材产业信息监测系统,为产业发展决策部署提供科学依据;
三是构建中药材规范标准体系,逐步健全完善技术规范、规格标准、质量等级标准、地方药材标准等系列规范标准,建立健全施行中药材产业标准化制度;
四是构建中药材产业金融保险体系,提升金融支持助力中药材产业发展能力和水平,有效保障产业发展资金需求;
五是构建优质药材优先使用体系,建立优质药材优先使用制度,组织开展中药材GAP应用示范医院建设工作,鼓励支持中药生产企业优先使用符合GAP要求的药材,协同推进将使用符合GAP药材的药品优先纳入集采范围,鼓励支持符合GAP要求药材用于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新药、中药配方颗粒及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研发生产和推广使用,完善优化政策支持,积极打造“云岭名方”品牌,培育一批制剂名品,通过中药制剂发展支撑中药材全产业链发展。
《行动方案》保障措施
保障措施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省级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设立工作专班,加强实施管理;
二是加大专项支持,制定省财政支持中药材产业若干政策措施,建立中药材产业发展基金,按照种植养殖区划,合理布局种植养殖基地和产地加工选址,加强中药材种植、加工等用地保障,加强招商引资;
三是完善联农带农,引导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主体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综合体),通过财政资金引导,不断优化产业组织模式,促进农民群众持续稳定增收;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总结推广各地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多平台、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原文件如下
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各州、市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省直有关部门:
现将《云南省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5—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5—2027年)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坚持统筹规划、协同发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坚持创新驱动、数字赋能;坚持开放合作、共建共享。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绿色化、规模化、品种化、标准化、数字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为要求,以培育壮大大企业、大品种、大基地、大市场为抓手,以产业延链、补链、强链为重点,以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为底线,打造集科研、种植、加工、营销为一体的中药材全产业链。
一、发展目标
到2027年,全省中药材产业规模继续保持全国第一,中药材种植规模稳定在1000万亩左右,年产量达150万吨以上,全产业链产值达2000亿元以上,基本构建以云南白药集团为链主的产业集群,基本形成中药材产业链发展要素齐全、全国领先的产业综合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全国规模最大、种类最多、品质最优的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和中药材产业国际化发展示范区,把中药材产业发展成集生态农业、设施农业、高效农业、共享农业为一体的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样板。
二、重点任务
(一)中药材良种育繁推体系建设工程
1.加强种质资源圃建设和良种选育。加强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加强各片区现有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圃的建设,组建云南省中药材新品种(含菌物)评审认定委员会,建立1个全省中药材种子种苗质量检测平台,系统开展道地优势中药材品种选育、提纯复壮等,选育一批道地药材优品良种,加强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
2.加大良种繁育推广力度。推进中药材种子种苗产业化繁育,鼓励支持种子种苗繁育企业开展优良种子种苗商标注册和品牌认证;建设50个以上以“十大云药”为重点的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基地,中药材良种推广种植面积达300万亩以上,良种覆盖率达30%以上。
3.加快珍稀濒危中药材的保护与利用。积极实施就地保护、迁地保护等保护措施,加快珍稀濒危中药材资源保护和产业化利用,提升资源保护能力和产业化水平。
(二)高品质中药材供应基地建设工程
4.推广中药材绿色生态种植养殖。制定中药材种植养殖区划,加快推进林下、仿野生、间作、套作、轮作等种养模式和“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生产模式,种植林下、仿野生、绿色有机和GAP中药材500万亩以上,提升中药材品质。
5.加快中药材GAP基地建设。加快建设60个以云药大品种和优势品种为重点的GAP基地,鼓励支持中药生产、流通企业在中药材产地自建或共建GAP基地,规范推行运用GAP追溯码及“药材符合GAP要求”标识。
6.提升中药材产地初加工能力。制定道地药材产地初加工技术规范和商品规格等级标准,完善推广道地药材特色采收加工技术模式,培育壮大一批产地初加工企业,鼓励支持中药生产、流通企业向中药材产地延伸产业链,提升产地初加工和趁鲜加工能力,建设30个规模以上产地初加工基地,基本实现所有中药材品类产地初加工。
(三)中药材精深加工园区建设工程
7.建设中药材精深加工示范园区。加快推进以“集群+链式”为模式的中药材精深加工产业结构调整和数智化转型升级,打造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普洱工业园区、临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腾冲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一批原料集中、要素聚集、服务完善、技术先进、链条齐备的中药材现代化精深加工产业示范园区。
8.培育壮大中药材龙头企业。坚持内培外引相结合,推进中药材企业并购重组、整合融合,盘活存量药品批文资源,提升产业链集聚度和竞争优势。充分发挥云南白药集团、昆药集团、一心堂等头部企业引领主导作用,打造产业互联网平台,带动一批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培育形成2家年营业收入超100亿元的企业及120家省级中药材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断增强优势企业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
(四)药食同源产品开发推广工程
9.加强药食同源产品研发生产。提升云南省药食同源功能食品工程研究中心和食药同源资源开发与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研发能力,制定药食同源产品生产质量标准,挖掘总结整理一批广大人民群众认可喜爱的药膳菜单配方、制作工艺、功能食效等。鼓励支持科研院所、餐饮食品企业、中药材企业等协同合作研发生产药食同源产品,创新研发生产一系列药膳、中药茶饮、中药调料等日常中药食品及补益型、康复型、治疗型等功能性和保健性的药食同源产品。加强药食同源产品原材料采购、加工生产、成品产出等全环节质量监控检验。加强药食烹饪人才培养,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形成一批具有云南特色的药膳美食品牌,实现药食同源类药材年农业产值300亿元以上。
(五)中药材交易市场建设工程
10.统筹规划建设中药材交易市场。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构建“1+1+N”全省中药材交易市场网络体系,规范和加强行业监管,实现产地市场、销地市场、生产企业的协同发展、优势互补、有机衔接。支持云南白药集团等企业在昆明打造集线上线下交易、产品博览展示、价格信息发布、中医药文化传承等功能为一体的云南中药材展示中心,并配套打造药膳美食、养生保健、文化旅游等服务商圈。对文山、昭通、保山、丽江、楚雄、大理、临沧、普洱等地中药材交易市场进行优化升级改造提升,打造集线上线下交易、智慧仓储物流、质量检验检测、产品全程追溯等功能为一体的专业交易市场。
(六)中药材康养旅居融合发展工程
11.推进中药材康养旅居融合发展。围绕打造“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目标,整合融通中药材种植加工、中医药医疗康养、休闲度假、观光游览、药膳美食、科普研学、文化传承等资源,配套完善软硬件设施,打造一批中药材特色康养旅居村镇及示范区,加快推进中药材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七)中药材品牌培育提升工程
12.提升“云药”品牌影响力。加大“十大云药”“十大健康资源”中药材品种在国内外宣传推介力度,持续巩固提升云南中药材品质优势,规范管理运用云南中药材区域公用品牌及地理标志,不断增强云南道地药材品牌影响力。
13.培育中药材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做强做大“白药”“昆药”等龙头企业品牌,培育打造“一心堂”“腾药”“万绿”“维和”“赛灵”等一批知名企业品牌,提升推介一批有较高知名度的产品品牌,做精做优“傣药”“彝药”“藏药”等一批民族药品牌,不断扩大“云药”产品市场占有率。
(八)中药材科技创新工程
14.构建中药材科技支撑体系。健全支持中药材科技创新研发及成果转化政策,制定重大课题研究计划,集中整合各类科研资源力量,搭建科研创新转化平台。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协会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研发创新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等,加大重大关键核心技术科研攻关和产品创新研发力度;加强检测检验能力建设。支持中药院内制剂开发使用和转化,解决一批种业、生态种养、连作障碍、质量控制等技术难题;鼓励医企合作,加强以医促药。支持医疗机构参与中药品种的二次研发,研发一批新型饮片、保健食品、中药兽药、食品及饲料添加剂等创新产品。充分发挥民族医药优势,推进民族药二次开发和提质,支持龙头企业开展民族药质量提升与资源综合开发研究。
15.加强中药材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中药材人才培养计划,有计划、有重点引进培养一批中药材学科带头人和专业技术骨干,鼓励支持创新创业。充分用好腾冲科学家论坛模式机制,发挥好中药材产业专家组和中药材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作用,加大中药材全产业链专题技术研讨及培训力度,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合作,共同研发转化、共同培养人才,不断提高中药材产业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对在中药材产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九)中药材国际化发展示范区建设工程
16.共建国际合作平台基地。鼓励支持云南中药材行业相关机构申报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推动共建“一带一路”中药材联合实验室和研发中心等国际合作平台基地。鼓励支持云南中药材企业、医疗机构、科研机构等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相关机构企业交流合作,在云南或目标地区共同设立分支机构,共同投资开发建设,共建中药材种植加工基地、中药制药厂、销售服务网点等,推进中药材产业国际合作。
17.拓展中药材进出口贸易市场。巩固拓展德宏瑞丽、文山天保、西双版纳景洪、红河河口等中药材进出口岸优势,优化完善药食同源商品进口通关便利化措施,持续扩大与周边国家中药材贸易规模。积极争取国家批准勐康、磨憨等口岸增设为允许药材进口边境口岸,推动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中药材国际贸易示范区。引导企业主体面向“一带一路”国家开展中医药国际化研究,鼓励中药创新药国内外同步注册,鼓励中药及大健康产品拓宽国际销售市场渠道。
18.促进中医药文化互鉴互信。推动云南中医药产品国际标准化,加强中医药疗效机理的科学阐释和中医药文化宣传推介。积极组织吸引南亚、东南亚国家中医药领域专家学者等参与中医药国际学术会议、研讨会、培训班等活动,提高国际社会对中医药的认同度,把云南打造为中医药文化国际交流中心。
(十)中药材产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19.构建中药材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立全省中药材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完善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推行“云药”产品赋码流通制度,推动中药材质量监管从种植端到市场端无缝对接,实现全过程各环节可追溯。
20.构建中药材产业信息监测体系。建立全省中药材产业信息监测系统,健全中药材产业统计监测分析制度,动态监测重点中药材种植规模、产地环境、生产规模、生产成本、市场价格、供需分析、发展趋势等关键信息,为产业发展决策部署提供科学依据。
21.构建中药材规范标准体系。逐步健全完善中药材繁育、种植养殖、收购、加工、贮存等技术规范、规格标准、质量等级标准、地方药材标准等系列规范标准,建立健全施行中药材产业标准化制度。
22.构建中药材产业金融保险体系。提升金融支持助力中药材产业发展能力和水平,创新开发针对全产业链的个性化金融保险产品,精准对接中药材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农户等有效需求,建立“龙头企业+金融”协同的普惠供应链金融服务体系,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有效保障产业发展资金需求。
23.构建优质药材优先使用体系。建立优质药材优先使用制度,组织开展中药材GAP应用示范医院建设工作,鼓励支持中药生产企业优先使用符合GAP要求的药材,协同推进将使用符合GAP药材的药品优先纳入集采范围,鼓励支持符合GAP要求药材用于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新药、中药配方颗粒及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研发生产和推广使用,完善优化政策支持,积极打造“云岭名方”品牌,培育一批制剂名品,通过中药制剂发展支撑中药材全产业链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省级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设立工作专班。加强实施管理,细化分解三年行动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等,建立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库,制定项目清单,健全会商协调、定期调度、联合督导、监测评价、通报问责等机制。
(二)加大专项支持。制定省财政支持中药材产业若干政策措施,突出问题导向,围绕产业薄弱环节,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做好延链补链强链;建立中药材产业发展基金,健全使用管理制度,立足全产业链,谋划储备一批重点产业项目,发挥产业基金助力作用;按照种植养殖区划,合理布局种植养殖基地和产地加工选址,加强中药材种植、加工等用地保障;加强招商引资,健全招商项目库,优化招商环境,完善“一站式”审批服务平台。
(三)完善联农带农。积极引导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综合体),务实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通过财政资金引导企业做好主业、练好内功,不断优化产业组织模式,带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广大农户各展所长、分工协作、优势互补,逐步引导利益分配方式从“保底分红”向“按股分红”或“按贡献分红”等方式转变,形成共创共享、共荣共生的产业生态圈,促进农民群众持续稳定增收。
(四)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通过多平台、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讲好云南“好山好水好药材”故事,营造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支持云南中药材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云南省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任务分工清单
云南省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任务分工清单
说明:各项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均需各州(市)、县(市、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推进落实,不依次列出。
序号 | 重点任务 | 主要内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一 | 中药材良种育繁推体系建设工程 | 1.加强种质资源圃建设和良种选育。 | |||
(1)加强各片区现有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圃的建设。 | 省农业农村厅 | 省科技厅、省林草局 | 2025年 | ||
(2)建立1个全省中药材种子种苗质量检测平台。 | 省农科院 | 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 | 2025年 | ||
(3)组建云南省中药材新品种(含菌物)评审认定委员会,选育一批道地药材优品良种。 | 省农业农村厅 | 省科技厅、省林草局 | 2027年 | ||
2.加大良种繁育推广力度。 | |||||
建设50个以上以“十大云药”为重点的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基地;中药材良种推广种植面积达300万亩以上,良种覆盖率达30%以上。 | 省农业农村厅 | 省林草局 | 2027年 | ||
3. 加快珍稀濒危中药材的保护与利用。 | |||||
积极实施就地保护、迁地保护等保护措施,加快珍稀濒危中药材资源保护和产业化利用,提升资源保护能力和产业化水平。 | 省农业农村厅 | 省林草局、省科技厅、省药监局 | 2027年 | ||
二 | 高品质中药材供应基地建设工程 | 4.推广中药材绿色生态种植养殖。 | |||
制定中药材种植养殖区划;种植林下、仿野生、绿色有机和GAP中药材500万亩以上。 | 省农业农村厅 | 省农科院、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 | 2025年 | ||
5.加快中药材GAP基地建设。 | |||||
加快建设60个以云药大品种和优势品种为重点的GAP基地;规范推行运用GAP追溯码及“药材符合GAP要求”标识。 | 省农业农村厅 | 省药监局、省卫生健康委、省林草局、省中药产业协会 | 2027年 | ||
6.提升中药材产地初加工能力。 | |||||
(1)制定道地药材产地初加工技术规范和商品规格等级标准。 | 省市场监管局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药监局、省林草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农业农村厅 | 2027年 | ||
(2)建设30个规模以上产地初加工基地,基本实现所有中药材品类产地初加工。 | 省农业农村厅 | 省药监局 | 2027年 | ||
三 | 中药材精深加工园区建设工程 | 7.建设中药材精深加工示范园区。 | |||
打造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一批中药材现代化精深加工产业示范园区。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省药监局、省市场监管局 | 2026年 | ||
8.培育壮大中药材龙头企业。 | |||||
(1)打造产业互联网平台,带动一批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药监局 | 2027年 | ||
(2)培育形成2家年营业收入超100亿元的企业。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省药监局 | 2027年 | ||
(3)培育120家省级中药材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 省农业农村厅 | 省药监局 | 2027年 | ||
四 | 药食同源产品开发推广工程 | 9.加强药食同源产品研发生产。 | |||
(1)提升云南省药食同源功能食品工程研究中心和食药同源资源开发与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研发能力。 | 省农科院 | 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 | 2026年 | ||
(2)制定药食同源产品生产质量标准。 | 省农业农村厅 | 省药监局、省卫生健康委 | 2026年 | ||
(3)挖掘总结整理一批广大人民群众认可喜爱的药膳菜单配方、制作工艺、功能食效等。 | 省农科院 | 省中药产业协会、中科院昆明植物研究所、云南中医药大学、云南省烹饪协会 | 2025年 | ||
(4)创新研发生产一系列药膳、中药茶饮、中药调料等日常中药食品及补益型、康复型、治疗型等功能性和保健性的药食同源产品。 | 省农科院 | 省科技厅、省药监局、省卫生健康委、中科院昆明植物研究所、云南白药集团、云南中医药大学 | 2027年 | ||
(5)加强药食同源产品从原材料采购、加工生产、成品产出等全环节质量监控检验。 | 省农业农村厅 | 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 | 2026年 | ||
(6)形成一批具有云南特色的药膳美食品牌;实现药食同源类药材年农业产值300亿元以上。 | 省农业农村厅 | 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科院、省卫生健康委、省中药产业协会、云南白药集团 | 2027年 | ||
五 | 中药材交易市场建设工程 | 10.统筹规划建设中药材交易市场。 | |||
(1)构建“1+1+N”全省中药材交易市场网络体系,规范和加强行业监管。 | 省商务厅 | 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药监局、省市场监管局、云南白药集团 | 2027年 | ||
(2)打造云南中药材展示中心,并配套打造药膳美食、养生保健、文化旅游等服务商圈。 | 省商务厅 | 省药监局、云南白药集团 | 2025年 | ||
(3)对文山、昭通、保山等地中药材交易市场进行优化升级改造提升,打造专业交易市场。 | 省商务厅 | 省委金融办、省药监局、云南白药集团 | 2026年 | ||
六 | 中药材康养旅居融合发展工程 | 11.推进中药材康养旅居融合发展。 | |||
打造一批中药材特色康养旅居村镇及示范区,加快推进中药材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省卫生健康委、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 | 2027年 | ||
七 | 中药材品牌培育提升工程 | 12.提升“云药”品牌影响力。 | |||
(1)加大“十大云药”“十大健康资源”中药材品种在国内外宣传推介力度。 | 省委宣传部 | 省农业农村厅 | 2027年 | ||
(2)规范管理运用云南中药材区域公用品牌及地理标志。 | 省市场监管局 | 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 | 2027年 | ||
13.培育中药材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 | |||||
(1)打造“一心堂”“腾药”等一批知名企业品牌;提升推介一批有较高知名度的产品品牌。 | 省发展改革委 | 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 | 2025年 | ||
(2)做精做优“傣药”“彝药”“藏药”等一批民族药品牌。 | 省药监局 | 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省科技厅 | 2027年 | ||
八 | 中药材科技创新工程 | 14.构建中药材科技支撑体系。 | |||
(1)健全支持中药材科技创新研发及成果转化政策;支持中药院内制剂开发使用和转化,解决一批种业、生态种养、连作障碍、质量控制等技术难题,鼓励医企合作、加强以医促药,支持医疗机构参与中药品种的二次研发。 | 省科技厅 | 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省卫生健康委 | 2026年 | ||
(2)制定重大课题研究计划,搭建科研创新转化平台,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研发创新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等。 | 省科技厅 | 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2027年 | ||
(3)研发一批新型饮片、保健食品、中药兽药、食品及饲料添加剂等创新产品。 | 省科技厅 | 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农科院、中科院昆明植物研究所、云南中医药大学、云南农业大学 | 2027年 | ||
(4)加强检测检验能力建设 | 省科技厅 | 省药监局、省农科院、云南中医药大学、云南农业大学 | 2026年 | ||
15.加强中药材人才队伍建设。 | |||||
(1)引进培养一批中药材学科带头人和专业技术骨干,鼓励支持创新创业。 | 省教育厅 | 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 2027年 | ||
(2)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对在中药材产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 2025年 | ||
(3)用好腾冲科学家论坛模式机制,加大中药材全产业链专题技术研讨及培训力度,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合作。 | 省科技厅 | 省农业农村厅、省农科院、中科院昆明植物研究所、昆明理工大学、云南农业大学、西南林业大学、云南中医药大学、红河学院、文山学院、三七医药学院 | 2025年 | ||
九 | 中药材国际化发展示范区建设工程 | 16.共建国际合作平台基地。 | |||
(1)支持申报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共建“一带一路”中药材联合实验室和研发中心等国际合作平台基地。 | 省科技厅 | 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药监局、省卫生健康委 | 2027年 | ||
(2)支持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相关机构企业交流合作,共同设立分支机构,共建中药材种植加工基地、中药制药厂、销售服务网点等。 | 省发展改革委 | 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 | 2027年 | ||
17.拓展中药材进出口贸易市场。 | |||||
(1)巩固拓展德宏瑞丽、文山天保等中药材进出口岸优势,优化完善药食同源商品进口通关便利化;争取国家批准勐康、磨憨等口岸增设为允许药材进口边境口岸。 | 省商务厅 | 昆明海关、省药监局、云南白药集团 | 2025年 | ||
(2)推动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中药材国际贸易示范区。 | 省商务厅 | 省投资促进局 | 2027年 | ||
(3)引导企业主体面向“一带一路”国家开展中医药国际化研究,鼓励中药创新药国内外同步注册,鼓励中药及大健康产品拓宽国际销售市场渠道。 | 省商务厅 | 昆明海关、省药监局、云南白药集团 | 2027年 | ||
18.促进中医药文化互鉴互信。 | |||||
(1)推动云南中医药产品国际标准化,加强中医药疗效机理的科学阐释和中医药文化宣传推介。 | 省委宣传部 | 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药监局、省卫生健康委 | 长期 | ||
(2)积极组织吸引南亚、东南亚国家中医药领域专家学者等参与中医药国际学术会议、研讨会、培训班等活动;把云南打造为中医药文化国际交流中心。 | 省卫生健康委 | 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科技厅、省农科院、省投资促进局、中科院昆明植物研究所、昆明理工大学、云南农业大学、西南林业大学、云南中医药大学、红河学院 | 长期 | ||
十 | 中药材产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 19.构建中药材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 |||
建立全省中药材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完善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推行“云药”产品赋码流通制度。 | 省中药产业协会 | 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医保局、省药监局 | 2027年 | ||
20.构建中药材产业信息监测体系。 | |||||
建立全省中药材产业信息监测系统;健全中药材产业统计监测分析制度,动态监测重点中药材种植规模、产地环境等关键信息。 | 省中药产业协会 | 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药监局、省农业农村厅 | 2027年 | ||
21.构建中药材规范标准体系。 | |||||
健全完善中药材技术规范、规格标准、质量等级标准、地方药材标准等系列规范标准;建立健全施行中药材产业标准化制度。 | 省农业农村厅 | 省科技厅、省药监局、省市场监管局、省中药产业协会 | 2027年 | ||
22.构建中药材产业金融保险体系。 | |||||
创新开发针对全产业链的个性化金融保险产品;建立“龙头企业+金融”协同的普惠供应链金融服务体系。 | 云南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 | 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林草局、云南白药集团 | 2027年 | ||
23.构建优质药材优先使用体系。 | |||||
(1)组织开展中药材GAP 应用示范医院建设工作。 | 省卫生健康委 | 省药监局、省医保局 | 2025年 | ||
(2)支持优先使用符合GAP要求的药材,并将其优先纳入集采范围。 | 省医保局 | 省农业农村厅、省药监局 | 2025年 | ||
(3)支持符合 GAP 要求药材用于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新药、中药配方颗粒及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研发生产和推广使用,完善优化政策支持,积极打造“云岭名方”品牌,培育一批制剂名品,通过中药制剂发展支撑中药材全产业链发展。 | 省药监局 | 省科技厅、省医保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 | 2027年 |
序号 | 保障措施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一 |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省级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设立工作专班。 | 省委农办 | 州(市)、县(市、区)委农办 | 2025年 |
二 | 加强实施管理,细化分解三年行动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等,健全会商协调、定期调度、联合督导、监测评价、通报问责等机制。 | 省委农办 | 州(市)、县(市、区)委农办 | 2025年 |
三 | 加强政策扶持,制定省财政支持中药材产业若干政策措施。 | 省财政厅 |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林草局、省药监局,州(市)、县(市、区)委农办 | 2025年 |
四 | 加强中药材种植、加工等用地保障。 | 省自然资源厅 | 省农业农村厅 | 长期 |
五 | 加强联农带农,通过财政资金引导企业做好主业、练好内功,不断优化产业组织模式,带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广大农户各展所长、分工协作、优势互补,逐步引导利益分配方式从“保底分红”向“按股分红”或“按贡献分红”等方式转变,形成共创共享、共荣共生的产业生态圈,促进农民群众持续稳定增收。 | 省农业农村厅 | 州(市)、县(市、区)委农办 | 长期 |
六 | 加强招商引资,健全招商项目库,优化招商环境,完善“一站式”审批服务平台。 | 省投资促进局 | 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 | 长期 |
七 | 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平台、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讲好云南“好山好水好药材”故事,营造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支持云南中药材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 省委宣传部 | 省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 长期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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